欢迎访问《渔业研究》官方网站,今天是 分享到:

出版伦理

  • 出版伦理准则

          《渔业研究》是一本实施双盲同行评议的学术期刊,致力于维护学术诚信和出版道德规范。《渔业研究》的出版伦理准则是根据出版道德规范委员会(COPE)公布的准则和标准而制定,所有成员(作者、编辑、评审专家、出版单位)必须遵守本刊的基本准则。

    作者准则:          

    1. 作者应保证文章的原创性和完整性,没有抄袭伪造、篡改和欺诈等行为,而且以前未在其他期刊发表,避免一稿多投。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2. 文章中所有作者都必须对研究作出显著贡献。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3. 若作者发现文章中有任何错误,应及时告知本刊编辑、出版商,并积极配合编辑对文章进行修改。         

    4. 作者必须签署“《渔业研究》著作权转让协议”。

    5. 作者应严格遵循《渔业研究》的写作要求和参考文献的引用格式。 

    编辑准则: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1. 编辑完全有责任和权力拒绝/接受文章,但这一决定只能基于论文的学术质量、审稿人的意见、研究的创新性、实验的有效性等。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2. 编辑在接受和评估文章知识性内容时,不分作者的种族、性别、宗教信仰、民族、国籍、职业道德、政治哲学和性取向等。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3. 编辑不能在稿件出版前披露任何有关稿件的信息。

    4. 编辑在同行评议过程中应坚持双盲评议。 

    评审专家准则:         

    1. 评审专家应以专业的态度对文章进行评审,使过程透明、保密与公平。     

    2. 评审专家应仅对文章观点提出建议与意见,而不能针对作者个人。         

    3. 评审专家一旦发现文章中有观点错误、知识错误、严重复制、涉嫌伪造数据等问题,应及时反馈给编辑部。         

    4. 评审专家不能在其研究中使用未公开发表的论文或材料。         

    5. 若评审专家认为不擅于审理或不能及时审理某篇稿件时,应及时通知编辑。

    6. 若评审专家与文章相关的作者、公司或机构有竞争、合作或者其它关系,应采取回避制度。    

    出版单位准则:

          《渔业研究》是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主管、福建省水产学会和福建省水产研究所联合主办的学术期刊。主管、主办单位和出版单位必须遵守学术出版伦理准则,准确、及时、公正地发表科学论文。

    1. 出版单位不能干预编辑的决策权。

    2. 当发现错误时,出版单位应与期刊编辑合作,积极更正或撤回出版。

    3. 出版单位应帮助期刊编辑撤回有错误或道德问题的文章。

    4. 期刊的所有出版内容都可开放获取。
  • 发布日期:2021-12-22 浏览: 920